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消防检测项目询价(比价)结果公示
一、项目编号: FLXLFW202401
二、项目名称: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消防检测项目
三、询价(比价)结果
1、被选定单位名称: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
被选定单位地址:合肥市山湖路567号
报价金额:贰万伍仟肆佰伍拾圆整(¥25450.00元)。
四、主要信息
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中的全厂消防检测,消防自动化设施系统、钢平台系统、应急照明系统、气体灭火系统、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系统、总图、室内外消防水系统等等,未尽事宜详见图纸,并出具合格消防主体结构消防检测报告、钢平台检测报告,其中综合楼出具两次消防检测报告,分别为主体结构消防检测、装修消防检测。
五、公告期限
2024年1月11日-2024年1月15日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,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)向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递交地址: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,联系电话:0551-62239553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(供应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