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试生产报告编制项目询价(比价)结果公示
一、项目编号: FLXLFW202402
二、项目名称: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试生产报告编制项目
三、询价(比价)结果
被选定单位名称:安徽润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被选定单位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58号百乐门广场10栋1008室
报价金额:肆万捌仟元整 (¥48000.00元)
四、主要信息
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“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、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”试生产报告编制项目,编制内容如下(包括不限于):1、试生产报告编制;2、指导试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人员组织架构、操作规程、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立;3、指导现场标识、安全色等可视化管理的建立;4、中标后根据安全预评价、安全设施设计专篇、工艺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,进行符合性审查等,指导试生产前进行三查四定;5、指导对试生产过程中所需人员相关培训工作;6、协助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变更报告梳理工作;7、试生产过程中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公告期限
2024年1月18日-2024年1月22日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,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)向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递交地址: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,联系电话:0551-62239553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(供应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